2009年3月1日星期日

發展局只是地產經紀? ——活化公共建築的意義

2009-2-22 周日話題

【明報專訊】
文 : 陳雲

女兒摽梅已過,在家結蜘蛛網,給鄰里指指點點,要找人認頭,於是娘家唯有補貼嫁妝,期望找到女婿。其中一位半老女兒,資質高貴,風韻猶存,引致上門求親者眾,當中一位曲藝精湛、弟子滿門的本鄉曲藝老師,更是仰慕不已。可惜,中途殺出一位洋女婿,拍心口說不要嫁妝,還自討一億多元聘禮,又自詡是「標尾會」專家,善長修復老少女,劈開冰山,活化化石。娘家見錢眼開,於是便說曲藝老師只懂唱曲,理財無方,即使倒貼嫁妝,也恐防餓壞女兒,失禮四鄰,於是將女兒送予洋人,即使後來聽說這位洋女婿聲名狼藉,行為市儈,也不計較了。說到底,此無國無家之富戶,其家訓正是「寧予外邦,不予家奴」也。

「走精面」容易,有承擔就難
首批歷史建築推出供人申請活化使用之後,終於出了承投人,當中以美國 的薩凡納藝術設計學院投得深水埗的舊北九龍裁判署引來最大爭議。該美國學院毋須政府付費維修,自掏腰包修復裁判署,說香港分校將成為亞洲首家藝術設計分校云云。港府則期望可以招收外來學生,一方面可以推進香港的高等教育產業化,另方面可以扶助本地的創意工業,而一切,都不過是付託一座公共建築而已。比起當年贈送大片土地、送鐵路碼頭基建,兼且掏出一百五十億元做無投票權的股東的香港迪士尼 樂園,發展局這個招攬洋人名牌的決策,廉宜得多了,簡直是如意算盤也。

然則,既然是開辦藝術設計學院,或者視藝學院,何以不找香港本地機構來開,以香港的名義來開?為什麼以前香港要自己發展大學,不以公帑補貼香港的優秀高中學生到歐美的名牌大學留學?這遠遠比起在香港從零開始建設大學,在財政上更為划算啊!又或者,免費提供土地,招攬劍橋 牛津 哈佛 耶魯史丹福 來香港開分校,也是個划算的做法呀。即使名牌大學不來,二三流大學總會來的呀,掛個什麼「聖育強」、「西菲利」、「芭芝閉」之類的名字,不就門庭如市了麼?何解當年的港英政府不作如是想,而要篳路襤褸,開山劈石,親手建設香港的大學與理工學院呢?這種「精面」,何解當年精刮到家的港英政府不走?

發展局比產業署高不了多少
講到文化、講到教育,這種精面,走不得啊。一家以本地人為主的高等教育學院,對香港意義重大,即使不必有國有家的港英政府,也懂得這個道理。本地人籌建的高校,是培養本地的學術流派,鍛煉此地的學術管理,是以通體學術(universitas的原意)磨練本地精神氣魄之所,是香港人向世界發聲之所。即使從頭做起,錯漏百出,也是在所不惜,此乃政府的公共責任與文化承擔。文物保育、古舊公共建築的活化使用,不秉承這種公共責任,而走精面,為他人作嫁衣裳,這是什麼的保育政策,什麼文化政策?二○○七年七月之後,文物保育事務從民政局掏出,搬到負責開闢土地的發展局,保育政策的淪落,是可以預見的事。

想不到的,是發展局有如掌管公共建築的政府產業署,角色就是一位政府地產總管、物業大經紀。只要物色到託管人,例如這位託管人連頂手費和裝修費也不要貼,政府就迫不及待將公共物業奉送了。在二○○五年,保育政策仍留在民政局之內的年代,民政局擬訂石硤尾工廠大廈為創意藝術中心,定出了促進藝術創作、企業投入及社區參與的三大政策指引,即使現在被人評為人流稀疏,好歹整座建築物全屬公共領域,民眾隨到隨看,記者自出自入,藝術家、藝術企業家和文化機構可以申請使用。開首嘗試的錯亂,都可以研究和補救。當年也研究過是否用為香港首家視藝學院棲身之所,可惜因建築物的間隔不合而作罷。

保育政策的核心精神價值,就是文化上維持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物理上維護公共空間(public space),保留當年的公共美學之餘,發揮時代的探索意義。以前的貴族皇宮、帝王珍藏,乃至官府建築(官廳、法院、貨倉、宿舍之類),在建立民族國家(national state)之後,都成為公共領域的一分子,例子如大英博物館 、巴黎 羅浮宮 及北京 故宮成為公共領域,保留當時建築的政治美學之餘,任誰(國民優先)都可以進入、參觀、研究和議論,形成公共言論,構成公共領域。

港府清拆中環 的舊天星碼頭 和皇后碼頭 ,之所以觸動香港保育人士和很多市民的心靈,原因就是夷平兩個碼頭就磨滅了周邊的公共空間,以及其所象徵的公共領域,意味了香港民主自由空間的銷蝕,敲響了香港身為華人世界自由燈塔的警鐘。
引狼入室,通番賣國

將古舊的政府建築活化,重新交還予公民社會作公共使用,體現了當今的自由潮流與民間賦權(empowerment)作風。能否做到,是能力與際遇的問題。但這個精神不可違背。北九龍裁判署的公共建築,負載的是香港的法治與公義,是公共領域的秩序核心。因此,批出這座建築,務必要承投者肩負嚴肅的公共文化使命,是故不可用作旅館等用途,以其方正建築及坊眾環境而言,教育是自然的選擇。不論是粵曲教育、藝術教育、文化教育、綠色教育等等都可以,甚至用來開辦香港國術學院也不錯。二○○二年藝術發展局 完成的《香港視藝學院可行性研究報告》,所倡導的視藝學院,也可在政府的資助下試辦。香港政府花得起資助辦學的錢,也值得花。假若香港的美術學院、視藝學院建立多時,空置的公共建築也多得很,引入外國藝術學校,是國際情懷,也是促進競爭。自己根基也沒有,卻引入外國學校來插旗,以商業手段來哄搶學生,搞亂本地公費大學,這不是國際主義,而是引狼入室,通番賣國。

如今,北九龍裁判署付託的是一家商業氣息濃厚的美國學校,《紐約 時報》於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三日曾刊文批評該校教師要負責籌款,招生有回佣,而該校被輿論揭發曾於一九九三年因解僱了一位支持學生批判學院的教授,而被美國教授協會點名批評,指其侵犯學術自由。這些資料,據報可在互聯網輕易查察,而發展局竟然懵然不知,或知而不理。以該校被人指斥的商業作風,不是公共領域精神的詮釋者,更不是自由開放空間的守護人。

官字兩把口,政府鉸剪手。奉勸發展局,快以「申請人提交資料故意隱瞞失實」為理由,打發薩凡納,推翻原判,發還另議。若然知錯不改,難免惹人懷疑港府本來就立心不良,準備以薩凡納來催逼香港院校,使大家更為商業化、更為學店化,打壓本地的學術自由,扼殺香港的公共領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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