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日星期日

香港人不是經濟人

二十三卷(2009) -第九期

【亞洲周刊】 一夫當關
文: 林沛理

香港特區政府的發展局,將歷史建築物北九龍裁判法院的租約和經營權,批予長袖善舞、視辦學為一盤賺大錢生意的美國薩凡納藝術設計學院(Savannah College of Arts and Design)。這個決定雖然引起本地文化界的廣泛批評,申請失敗、代表粵劇界利益的八和會館更大呼不公,但其實一點也不令人感到意外。只要熟悉行政長官曾蔭權管治的邏輯起點,自會發現特區政府與薩凡納學院就算稱不上交心朋友(soul-mate),在意識形態上也肯定是一夥的(ideological partner)。

曾蔭權連任之後發表的兩份施政報告,背後思維皆建基於「香港人是經濟人」這個假設,力圖用「經濟人」這種邏輯思維去指點江山和實踐改革,以及為香港的發展尋找方向和選擇道路。眾所周知,「經濟人」(Homo economicus)的假設來自西方傳統經濟學中,對人的經濟行為的一種普遍性假設。這個假設將「人」在經濟活動中的一切行為都假設為「自利」(self-interested)行為,其目的在於「力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

特區政府這套徹頭徹尾的「經濟人」價值觀,從它的保育和文化政策中可以看得最為清楚。曾蔭權多次誓言在任內會大力推行文物保育,又認為歷史建築物不應單單保存,而是應該活化,發揮它們的經濟及社會效益,這樣才符合可持續保育概念。

值得注意的是,曾蔭權喜歡用的字眼是「活化」(revitalize)而不是「修復」(restore),反映了在他的心目中,舊建築物本身並無內在的歷史或文化價值,所以必須「注入商業管理元素」,才可以成為「文化地標」。他的整套保育政策,說穿了,就是要發掘舊建築的經濟效益和商業價值,將保育看成一盤生意、將對保育的承擔和投資看成一種「可操勝算的賭注」(smart money)。

這種經濟人的邏輯思維也可見於特區政府看待香港文化的態度。一眾高官慣於將港產片稱為香港最成功的「創意產品」(creative products),又稱香港為「創意之都」(creative capital),要為「香港品牌」注入新動力,加強宣傳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形象。

香港長期被視為一個對政治冷漠、對歷史無知和對文化缺乏熱情的所謂「經濟城市」(economic city)。這個標籤從來就沒有多大的現實基礎,尤其是香港在九七回歸之後就更不適用。再說,任何經濟學家都無法否認,「經濟人」假設僅是一個假設而已,並不完全符合社會現實。正如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Abraham Maslow)在他的「需要層次論」(hierarchy of human needs)中所說,人的動機和需要是一種由低而高、逐級實現的層次結構。他認為,人在解決生活和安全的基本需要後,自然會嘗試滿足愛、尊重和自我實現這些較高層次的需要。

馬克思說過,人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的確,在現實生活中,人並不總是自利的。香港人絕對不是「純經濟人」,而是活生生也複雜得多的「社會人」。他們除了有物質的需求之外,還有精神的追求和價值觀,以及經過主體判斷和思考後所作的選擇。他們的行為絕對不能簡單地以「自利」兩字概括,他們追求的「利益的最大化」也絕非僅僅是經濟利益的最大化。這樣說,不表示今日的香港人不食人間煙火,完全沒有經濟人假設中經濟人具有的自利本性,只是這種本性僅僅是香港人屬性中的一個方面而已。

特區政府拒絕八和會館的申請未必是錯誤的決定——為了讓本地的粵劇劇團有一個固定的表演場地,政府已決定在未來三年補貼新光戲院的租金共七百二十萬港元(約九十三萬美元)。倘若八和會館真的有能力開拓財源,便應該與本地的劇團合作善用這個場地。問題是政府予人的印象,是只重視經營者的財力和賺錢能力;而薩凡納得到青睞,正因為它承諾自掏腰包,拿出近億元來為北九龍裁判法院維修,並擁有驕人的辦學業績(track record)。

說到底,文物保育是一項發展城市個性的長遠投資,最終可以帶來經濟利益,但經濟利益卻只能夠是文物保育的副產品(by-product)或邊際社會利潤(marginal social benefit)。否則的話,就是捨本逐末,將手段和目的混淆。

林沛理,《瞄》(Muse)雜誌主編,美國紐約Syracuse University香港中心客座教授,著有評論集《影像的邏輯與思維》、《香港,你還剩下多少》及《能說「不」的秘密》(次文化堂出版)。

■perrylam@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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